廣東優*農業投資有限公司以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,向商標局申請撤銷第11690561號YOGO商標在樹木;谷(谷類);植物;活動物;新鮮水果;新鮮蔬菜;植物種子;動物食品;釀酒麥芽;動物棲息用干草商品上的注冊,商標局受理后發出提供使用證據通知。
我司在收到通知后指導商標注冊人收集該商標在2015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0日期間使用的證據,并由我司撰寫答辯材料。經商標局審查認為,提供的商標使用證據有效,駁回廣東優*農業投資有限公司的撤銷申請,第11690561號YOGO 商標不予撤銷。